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政法机关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防范纠正冤错案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部署。人民法院坚持依法赔偿、当赔则赔,充分救济赔偿请求人遭受侵害的人身权★◆◆、财产权。张氏叔侄案、呼格吉勒图案、张玉环案、吴春红案等一批刑事冤错案件依法纠正★◆,赔偿请求人得到依法赔偿。妥善审理沈阳北鹏公司等一批涉财产申请赔偿案,加强产权平等保护,促推优化营商环境。
30年来,百余件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以及近百件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国家赔偿法律适用规范体系日益完善◆◆■■,为国家赔偿制度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在最高法倡议下,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联合成立国家赔偿联席会议机制,后又邀请民政部、人社部参与,通过各成员单位的沟通交流■◆,保证法律统一实施★◆■。各级政法机关与财政部门建立良性沟通机制,及时发放赔偿金。为帮助冤错案件当事人顺利回归社会◆★■★,国家机关能动履职,帮助解决具体困难◆★■◆★★、提供长效保障◆◆■★。
与1995年相比,2023年国家赔偿案件受理数量增长了17.55倍,侵犯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标准从17.76元增长为436.89元,国家赔偿制度权利救济作用更加充分发挥◆★。
今年是国家赔偿法颁布三十周年。国家赔偿法是落实宪法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的重要法律★■,在我国民主法治建设中具有里程碑意义。三十年来◆■◆◆■■,国家赔偿法的实施,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缓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加强产权平等保护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天一起回顾国家赔偿法颁布三十周年。
国家赔偿法在充分保障公众合法权益的同时,另一主要目的在于“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近年来■■■★★,国家机关及时启动责任倒查、追偿追责措施,在救济权利的同时,也纠正和处理了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行为及责任人员。
随着我国法治建设不断推进,依法治国、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相继入宪◆■■◆★,2010年、2012年◆■★★★,国家赔偿法先后两次修正,赔偿程序更趋顺畅,赔偿范围更为广泛◆★,费用支付更有保障■★◆,细化了国家赔偿标准,增加了有关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规定◆■◆。致人精神损害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国家赔偿立案、人民法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审查程序◆◆■、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的程序■★◆、监督等程序性司法解释,完善了刑事、非刑事、涉执行以及精神损害等实体性国家赔偿司法解释,统一法律适用标准。
1994年5月12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于1995年1月1日起施行。法律对行政赔偿、司法赔偿的范围、标准★◆、程序以及赔偿金支付等作了全面系统的规定◆★★◆。
1995年1月起★■,各级政法机关依法受理国家赔偿申请■★★。中级以上人民法院设立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国家赔偿法实施初见成效。
近年来,各级政法机关健全国家赔偿法律适用规范体系◆◆■◆,持续推进国家赔偿制度的完善◆★■◆。
国家赔偿法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当事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
最高检发布《人民检察院国家赔偿工作规定》等多部司法解释,公安部◆■◆◆◆、司法部等部门也先后出台多部贯彻实施国家赔偿法的规范性文件。
30年来■◆,行政赔偿、司法赔偿有效发挥权利救济功能■★★■◆■,全国法院共审理包括行政赔偿在内的国家赔偿案件31.8万件■◆■★◆■,其中司法赔偿案件9.9万件★★★。 2013年以来■◆■,各级政法机关共处理司法赔偿案件10.04万件。
与司法部联合出台国家赔偿法律援助指导意见,便利困难群众求偿,联合出台涉监狱赔偿指导意见,明确监狱管理机关赔偿的认定规则。
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刑事赔偿解释,坚持将★■★★★“疑罪从挂■◆■◆”案件纳入国家赔偿审查的范围,明确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特定情形下没有依法作出结论案件的当事人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做实人权司法保障;
随着全面依法治国持续深入推进,人民群众对权利保障的要求日益提高◆◆■,对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期待更加强烈■◆★★★■。据了解,目前,进一步修改国家赔偿法★★■◆◆,已列入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国家赔偿制度的健全完善将迎来新的历史机遇。
各政法机关多措并举,发布法院白皮书和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公安、司法部门对监所的规范化改造,各级政法机关开展的追偿追责等,从源头消减赔偿案件发生。据统计■★,十八大之前,全国法院平均每收案1.5万件就有1件因前端违法或者错误而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十八大后下降到每收案3■■◆■.4万件出现1件由国家赔偿的案件。